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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
帮帮我 房屋租凭合同写明
房屋在出租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收回或退出房屋。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违约,退还乙方押金并交1000元违约金给乙方。乙方如有违约,需交1000元违约金给甲方,押金不返。(甲方:房东,乙方:房客) 23号告诉房东我要退房的,房东说因为是月末才说的所以多扣1000元房租和押金1000元还有违约金1000元(总共3000元)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wunaid……(辽宁)
提问时间:2010-05-26 13:54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5-26 13:59
根据你们的合同,不应多扣1000元房租,协商不成直接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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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0-05-26 14:01
不合理 您只需要支付两千元的违约金 无需缴纳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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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健民律师
2010-05-26 22:04
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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