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达退休年龄的老人工作中意外受伤公司该怎么赔偿
达退休年龄的老人工作中意外受伤公司该怎么赔偿 2012年4月3号,爷爷今年67岁乘坐公司委派的三轮车去种树,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受伤,第一次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医药费4万多元人民币。出院回家后,第二次又因病情复发,住院半个多月,医药费3000多元人民币,公司不肯出钱,由于经济原因,用了医保卡。出院回家后,第三次在倒热水的时候突然发病,导致开水烫伤,浅二度烫伤,医院住了一个月,医药费一万人民币左右,公司不肯出钱,也用了医保卡。 其中第一次车祸,公司开车的人付主要责任承担70责任,汽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承担百分之30责任。距离第一次车祸发生已经过去了半年多,现在公司不肯赔偿,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物证证明,有人证实在公司工作,请问现在该怎么办?用医保卡的费用能不能赔偿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jm110……(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0-29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