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政策规定享有,家庭人员有权独自安排吗??
政策规定享有,家庭人员有权独自安排吗?? 2007年农民建房,政策里我(我和老婆,孩子)一直半的地基。我爸原来(爸和妈,还在读书妹妹)有一直的地基,由于政策把我奶奶安排在我爸爸一户里,我爸四人也就有一直半的地基。后来我叔叔原是非农户口,他儿子也就是我弟弟也分得一直半的地基,后来我叔叔家人想要奶奶的半值地基拿出来平分。我父亲也不想把一家人给闹翻了本想把奶奶的半直和他一起盖给她过下辈子的,就依着我叔了,我想现在我奶奶见在是否俩兄弟平分这半直地基呢?谁有胜算?奶奶的半直是她一人的吗?后来我爸拿出奶奶的半直和他的半直跟别人合盖,余下的半直就跟我合盖2008准备开始动工了由于没有资金我爸就卖掉了一层拿来盖房子,对方是和我爸签协议的。不久房子盖好了,我和我爸也就有了矛盾,他把奶奶那边另一套想给我妹妹,这边等他自己。我想我爸是否又这个权利把房产证登他自己呢???我妹妹那套能不能给她呢???政策里我享有了什么???我是要继承我爸的房产,还是我自己的房产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雷里来风里去(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2-10-29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