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后,双方又复婚时,在第二次婚姻持续期间双方已做财产婚前公证,那当男方生意面临破
您好, 第一个问题,您公证过的在您个人名下的财产无需抵债。
第二个问题,建议你妈妈立遗嘱, 并且公证, 上述房产都由你继承。
做过公证属婚前财产,不需要用来抵债
你好:按协议办理
按照协议处理
1、公证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无需为你先生的债务还款。
2、可以让你妈妈订下遗嘱,并且公证,将该部分财产指定由你一人继承。
财产本来就是你的,先跟你弟弟说明白,也不会有问题的。
目前破产适用于法人企业、公司,因此如果破产的,由原企业、公司承担企业、公司的债务,企业、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因此,你无须承担他所出资的企业、公司的债务。
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做过公证属婚前财产,不需要用来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