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男方出资购置的双方联名房,婚后可作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么?
婚前男方出资购置的双方联名房,婚后可作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么? 女方和男方婚前联名买的房子,因为当时女方收入少,两人口头约定,女方负责买家具电器,男方全资付了房子首付(这个他应该可以找到银行转账记录和首付发票作为证据),剩下部分是两人联名申请的公积金按揭贷款。婚后,男方父母出了一部分钱(当时没有打借条,后面男方有没有瞒着女方给父母借条,这个就不得而知了),男方自己出了一部分钱提前还贷将房子贷款结清,获得了两人联名的房产证——总共两本,一本房产证正本(男方署名),一本房产共有权证副本(女方署名),但都被男方以男方单方出钱为由掌握在男方手里。女方出钱买家具电器的发票因时间(6年)比较久了,有些已经找不到,能找到的一些发票,当时因为考虑到男方结婚出钱比较多,虽然是女方出的钱(现金),写的也是男方的名字。现在两人感情破裂,女方要申请离婚,分割财产,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有权分割一半房子?
另外,双方有一女,3岁大,一直随男女双方以及男方父母一起生活(男方不让女方父母参与照顾孩子和限制接触孩子),女方可以以男方有甲亢,脾气暴躁,不利于孩子的精神发育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吗?男方如果提出一直都是他父母照顾孩子,而且男方收入远远高过女方收入,法院会把孩子判给男方吗?是否女方必须提供男方甲亢及男方父母身体不好的证据(病历复印件可否?)来增大女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男女双方都是高学历,都有正当稳定的足够抚养孩子的收入,但男方收入是女方的几倍)
另外,男方如果有外遇,是否会视为过错方?证明男方外遇的证据必须是哪些才有效又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nymo……(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1-14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