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去世后公公买的央产房,现在想把房子买卖过户給儿子,需要征得大姑姐同意吗?谢谢。
属于公公的个人财产时,公公有权利处分自己的房产,不需要征得大姑姐的同意
不需要。该房产属于公公个人财产,其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不需要。。
属于公公的个人财产时,公公有权利处分自己的房产,不需要征得大姑姐的同意
属于公公个人财产,不需任何同意!
如果你婆婆没有立遗嘱的话,大姑姐是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所以需要经过她的同意。
未用到婆婆遗产的,无须大姑姐同意
不需要征得大姑姐的同意
房产属于公公个人财产,不需要征得大姑姐的同意
您好,属于你公公的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别人没有权利干涉。
属于你公公的个人财产,他可以独立做出处分。但是央产房性质不同。最好委托中介妥善办理。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简称“央产房”。这类纠纷与其他二手房买卖纠纷最大不同是常会出现卖方无法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而导致房屋买卖无法继续的情况。如果出现此问题,买方应当及时要求限期履行合同,如果卖方无法履行则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经济损失。央产房上市的主要法规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国管房改[2003]165号。我们是专业房地产建筑工程律师,希望我的答复能够帮助您,您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或者到我的博客空间查阅有关法律资料。
属于公公的个人财产时,公公有权利处分自己的房产
不需要,但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