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实行的是综合工资制,每个星期都会排超过40小时的班,但有效工时却在40小时,那我们是按照排班
按照排班的算。
您好,按照实际的工作时间计算,超过40个小时,即为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
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综合工时没有有效工时的说法,只是说上班时间可以灵活 我的补充: 2012-10-29 09:52
你们可以就超出部分收集证据要求加班费
可以去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