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该如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我该如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前段时间,因田地归属问题我与张某发生纠纷,后双方六人发生拉扯,我与其他两人一起跌倒,正要爬起来时被张某用砖打伤背部,伤情为肋骨骨折、气胸,法医鉴定为轻伤。派出所调查时,张某不承认打人行为,虽有三名证人为我作证,但派出所称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的伤是由那一砖造成的,所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后来找到所领导要求立案调查,说是这类轻伤害案件如果没有明确行为人就不能立案,建议我自诉。
我觉得派出所以上的说法有点牵强,考虑到自诉在人力、取证等方面有困难,这起案件有办法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吗?如果可行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谭一菲(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10-26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