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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纠纷

场地纠纷 出租方出租场地给承租方,出租方签些订金收据内容:今收到XX公司1万订金,其余订金3万于租赁合同下来后,承租方给清。现在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不能下来,承租方不要场地,(场地已被承租方改动部分建筑设施),出租方有场地建筑的损失,承租方有在场地施工的费用,双方怎样就此事负责赔偿?如何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x12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0-25 22:4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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