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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半年前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司租赁一辆汽车,当时交了押金八万元
本人于半年前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司租赁一辆汽车,当时交了押金八万元 本人于半年前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公司租赁一辆汽车,当时交了押金八万元,还车时对方告知扣除一半押金一个月后退换,五个月后在我多次追讨下只退了我五千元,对方已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余下三万五千元迟迟不肯退换,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现有合同在手,有对方负责人信息,我在网上查到对方几年间不只一次因为此情况被别人起诉,现因本人在外地,想请律师全权代理处理,如能解决问题,我只要两万元,其余一万五千元作为代理费用,因为没接触过,不知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森(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8-01-28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