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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甲方。乙方共同合资承包酒店。甲方为法人代表。一年后由乙方单独经营

2011年甲方。乙方共同合资承包酒店。甲方为法人代表。一年后由乙方单独经营 2011年甲方。乙方共同合资承包酒店。甲方为法人代表。一年后由乙方单独经营。每月分红甲方。五年后。乙方拥有酒店70%股份。甲方占有乙方赠送的30%股份。五年期间,甲方与乙方存在债务关系。2015年由法院判决收回乙方经营权。但经双方协商。还是由乙方经营酒店。目前乙方又将酒店部分转租丙方。甲方也收到部分租金。乙方经营几个月又维持不了。无法还甲方欠款。甲方又通过法院收回经营权。请问丙方可否向甲方退还租金与投资酒店的装修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蕙(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1-2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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