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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企业职工集资入股款,职工离职后能否归还

企业职工集资入股款,职工离职后能否归还 我原是抚顺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2001年5月公司要求员工集资入股,本人交人民币7500元(收款事由为股金)收款收据为内部专用收款收据(该收据注明:本收据只做非经营性内部专用收款收据,不能代替发票使用)。本人2010年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要集资款至今无果。 抚顺中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改为辽宁中宇建设有限公司。请问我的企业集资入股能否要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孟庆实(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8-01-18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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