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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国有企业未及时缴纳保险导致生育津贴无法保险的问题?

关于国有企业未及时缴纳保险导致生育津贴无法保险的问题? 你好,我2016年9月份由于公司内部调动,由重庆冀东水泥调入唐山冀东水泥工作,2017年7月份二胎宝宝出生,2017年12月份在办理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唐山冀东水泥公司未及时给我缴纳生育保险,直到2017年3月份才缴纳,导致我的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无法领取,请问唐山冀东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庞建超(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1-1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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