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因不同意对方所提要求,拒绝签订合同。这样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因不同意对方所提要求,拒绝签订合同。这样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在网上应聘了一份打字员兼职工作,在查看对方合同时,合同上面并没有说明要交保密押金这样的话。所以我就决定应聘这份工作,在应聘时对方只要求说要对工作保密,并要求我先付22元的邮费过去这样他们好给我邮递稿件。但是在几天过后我跟对方的送稿人员电话联系时对方要求我先交1000元的保密金,我担心有诈就要求对方见面谈押金问题,但对方拒绝见面,而且态度十分恶劣,威胁我说这份工作不是我想做就能做的,声称要我必须先交了押金,才能跟我见面签订合同,我考虑过后,担心被骗就拒绝交押金,并放弃这份工作,对方说交保密押金是在合同以外的要求,不在合同内容之上,我觉得这样对我很不公平所以拒绝了,最后对方声称要上诉告我,让我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对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飞花逐月8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10-20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