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停车纠纷与一个82岁的老人发生争执
因停车纠纷与一个82岁的老人发生争执 您好,我朋友因在学校门口停车,一个老头突然上来就往车前挡贴纸条。,因阻止老头往自己车上贴纸将老头的手腕处抓肿了,另有一处轻微破皮。朋友报了110,后经协商老头同意和解,已经在派出所签书面协议了,朋友带老头去看病,花了1300元的药费,经检查老头手腕只是肿了,骨头没事,只开了一个星期的滴流。请问现在我朋友还有什么责任吗?能构成轻伤害吗?现在老头每天去医院打滴流,我朋友还需要做什么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3003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10-19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