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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用了本村集体废旧铁皮房屋现有15%的户未签名和有10%户到租用地闹事,该怎样处理
我租用了本村集体废旧铁皮房屋现有15%的户未签名和有10%户到租用地闹事,该怎样处理 由村干部到每户表明租地一事,经家长同意后已经签名:租给谁、租金多少、租期30年、递增多少的基本合同抬头,得到结果有85%户家长同意签名后才编写租用合同内容,之后再开村民家长会议,到场开会占村户家长有70%,而有15%在外家长未到场,开会前由村干部以电话通知但未到场开会,这15%的家长已经知道租地的基本内容并委托某家长代签名,同时有15%的反对家长在村里也不愿到场开会,会议中有村干部把租用合同发给在场家长观看,经过在场开会的90%家长同意租用合同内容,有村干部决定明天把租金分配给村民并且在分配租金当天与我签定了合同,但租用合同在签名后的第三天才生效。在签定合同的第五天后(即合同生效日期的第三天)就遭到10%的家长到租地上闹事,闹事原因要分地和分房的理由,而他们又不到村干部处闹分地分房。请问我这份租用合同合法吗?我应该怎样处理这些闹事村民?我应对那些人起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hchua……(广东)
提问时间:2012-10-18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