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签了落户协议要求为公司服务5年,不然赔偿20万
签了落户协议要求为公司服务5年,不然赔偿20万 本人2012年7月硕士毕业,与一家民营企业签了合同,由于公司给我办了北京户口,所以要求为公司服务5年,并且签了个落户协议,感觉有点像霸王条款,还请各位律师们帮忙鉴定下,下面是落户协议,谢谢!
落 户 协 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为解决乙方进京落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如下条款:
一、乙方同意甲方聘请第三方为乙方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提交相关证明和文件。
二、甲方为乙方办理进京落户手续支出费用为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包括申请户籍费、中介服务费、人事代理费、交通费、招待费、档案管理费等,因乙方无支付能力,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垫付。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遵守甲乙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甲方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期限届满甲方放弃对乙方追偿落户费用的权利。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未满五年,无论乙方何时以何种理由(包括求学深造、身体原因等)、何种方式(包括辞职、以及过失性辞退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均应返还甲方为乙方办理落户而支出的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费用。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ngwx……(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10-16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