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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赠与协议

赠与协议 父亲离异已再婚,现想把再婚前的一套房产赠与给我,我让他公证,但是因为面子问题他不想去公证,他说给我写个字据。请问这样写可以吗,把某某处房产一套赠与我儿,两个人签名。这样父亲百年后,继母没有权利来继承这个房子吧。不做公证,只保留书面的协议有效吧,而且这个房子是自已建造的,没有房产证,也不能公证的,是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某某某(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05-21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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