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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医疗赔偿责任划分

医疗赔偿责任划分 情况:
10号晚上22:00我和我弟弟到一家煤气罐租赁店,退还以前租赁的家用煤气罐。租赁票据上注明有不是本店罐子,则不予退还。这个罐子中途用过另外一家租赁店的煤气,所以老板有点不高兴,但是当天退还的是,老板本人的煤气罐。
当晚22:00,老板的门店,已经关门,我敲门声音有点重,我说我退罐子,老板开门有点生气,并喝了不少酒,并拿出一把刀,说,滚,不给你退,僵持了几分钟后,后来就把罐子朝屋里抢,票据也拿过去,我见状就追进屋夺回罐子。两人,一起摔在地上,我把老板压在地上,没有动手打他,她老婆在我背后抓我扯我,我弟弟一直没有动手。因对方年纪48岁,应该比较脆弱,医院诊断为一条肋骨--不完全骨折--。
后双方都报警后,派出所调解协议,一次性解决,我赔偿已经发生的医疗费,1100,补偿后续费用2000。

我的问题是,对方算不算酒后持刀行凶,我和我弟弟赤手空拳,我弟弟始终没有动手,对方是2个人,而且是抢夺我罐子,和我的租赁票据,我是抢夺过程中把他压在地上,并没有打他,这些事情,在派出所笔录里面已经双方认可。
对于产生 医疗费用,是不是要我完全赔付,有没有责任划分的说法?另外派出所的说如果骨头断了,就是轻伤,我还有刑事责任。我当初报案时候,还认为,对方持刀行凶,抢我罐子和票,还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没想到,派出所的人那么说,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有关系。
请问律师大哥。给我指点一下,应该履行这个赔偿协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zdjx……(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10-14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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