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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和赔偿金划分

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和赔偿金划分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和赔偿金划分,
我在一村卫生室上班,,卫生室的性质是集体,法人代表是镇医院院长,室长是吴XX,我是成员,一共两个人,我们所有药品都是在镇医院进货,每月按时把销售金额报账至县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然后有镇医院统一发放,实行一体化管理。去年的一天我没有上班,结果吴XX再给你病人输液的时候,病人突然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出事后吴XX电话告诉我卫生室出事了,要我过去,经过吴XX和病人家属协商(没有做尸检),一共赔偿病人家属64000元(从发生这个事情到跟病人家属协商赔偿款,吴XX一直没有找我和我说咱两个人怎么办,赔偿病人家属多少钱什么的,一直没有和我商量,都是自己做主。)当时他说差7000,让我掏7000,然后就没有向我再要,今年的一月份室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要求镇医院把我的工资全部打到他自己的工资卡上,我一分没有,事后我知道了,然后就去问他,他说他这是扣得赔偿钱,他自己掏的太多了,现在还要我再掏钱,我们的工资一般都是平分的,室长就是比我多了个室长费,我不知道我需要再拿出多少钱?还有就是法人代表镇医院院长是不是也有责任?谢谢律师麻烦您告诉我,我该拿出多少钱?其实我也不知道这算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郁闷X2(江苏)
提问时间:2010-05-1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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