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亲属在上海一家台湾公司上班,公司为其买的有综合保险,利用“星期六休息的时间”去一家建筑工地当“临时工
亲属在上海一家台湾公司上班,公司为其买的有综合保险,利用“星期六休息的时间”去一家建筑工地当“临时工 亲属在上海一家台湾公司上班,公司为其买的有综合保险,利用“星期六休息的时间”去一家建筑工地当“临时工”,在一包工头手下工作 ,连续工作了两个"星期六"日,第三个星期六中午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不幸死亡(实际工作两天半) ,此种情况可以算上工伤吗? 亲属在那个工地连续工作了两个星期六,第三个星期六发生事故,肇事者负交通事故全责,自己没有责任,急。。。。
) 问题补充:事故发生于12年12月份,快一年了,死者家属已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按照上海市城镇标准,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赡养费,交通等费用(肇事者买的保险足够)。要是可以算上工伤,工伤赔偿金还能够获得吗??????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请大哥哥、大姐姐帮帮忙。。。
在上海死亡赔偿金与工伤赔偿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为什么有人回答不一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64243……(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2-10-13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