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种行为算不算诈骗?
这种行为算不算诈骗? 听说某单位有一个人下岗后,向领导借钱。说是自己下岗了,要出去办一个某某公司,但是没有注册资金请求领导借给他10万元钱,说注册后两三天就能提出来,还给企业。这个领导确实没有坚持原则,就同意借给他了,但是过了三、四天,会计找他要钱,他就说,这个钱不用想要了,我不还了。之后领导也多次找他,他就是不还。
从他借钱的目的及用心来看,就是别有用心,骗取公款。由于领导找他要钱,他就把领导告到执法部门。领导由于挪用公款已经受到法律制裁,但是这个通过诈骗手段、把公款贪为己有的人为什么就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呢?很不明白!请哪位律师给解释一下好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心仪(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5-19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