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你是西安某公司的业务员,现在公司派你去深圳签一份机器采购合同

你是西安某公司的业务员,现在公司派你去深圳签一份机器采购合同 你是西安某公司的业务员,现在公司派你去深圳签一份机器采购合同,该合同由双方初步协商,对方(卖方)拟定,现在卖方向你提交了该份合同,你发现合同内容包括:1、产品的质量约定是“卖方保证该产品适用性能良好”;2、合同争议解决的方法是“双方约定去卖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或是交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请问: 1、你认为如果双方以后就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该两项约定对买方是否有利?为什么? 2、在买方市场的形势下,买方该如何谈判呢?(说明买方的理由以及对上述两项内容的修改  )为什么会对买方不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12-25 15: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