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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案件咨询
离婚案件咨询 一朋友与丈夫06年在乡下农村结婚,09年两人矛盾分居至今。期间08年两人购买了男方亲戚位于镇上的房子,但当时夫妻双方关系和好,卖房人又是男方至亲,所以卖方没有出具收条,双方也没有签订购房协议。卖方把房产证押在夫妻这,还有当时给卖方汇款的转账单。请问,若夫妻俩离婚,买的这套房子,妻子能分到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shiyan……(河北)
提问时间:2012-10-10 20:56
孙新律师
2012年10月10日 20时59分
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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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2-10-10 21:24
对方认可或有证据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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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您好,卖方是男方的至亲,曾扬言,若离婚,保证这个房子没有妻子的份,这样说的话,卖方是不会承认的。后来朋友委托我给其起草了收据样本、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卖方签字,卖方在电话里一直口头答应说“好的,签”,但实际上一再拖延就是不签。若是朋友再次打电话,并且录音,能作为房子已经购买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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