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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我是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的小杨,我父亲在三年前首付百分之二十购买了一辆车
各位律师您好,我是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的小杨,我父亲在三年前首付百分之二十购买了一辆车 各位律师您好,我是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的小杨,我父亲在三年前首付百分之二十购买了一辆车,还款三年,共计10万左右, 但是今年最后一次缴费我父亲忘了,一周之后有人找我父亲说是当初签合同的人来找我父亲看下车 照一下照片他们存个档,结果见到我父亲之后强行将车开走并将我父亲的电话和衣服交给一名不相关的出租车司机让其将物品带到公安局并给留下的号码打电话,我父亲因为没有电话所以找别人帮忙将自己送到公安局,后来打电话说是车款没还,需要缴2万余元费用才能还车,他们已经将车开到长春市了,让我们带钱去拿车,经过他们的协商说一万到一万五也行, 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这么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我是否有权起诉他们,我欠银行钱但也不是故意拖欠,银行没有任何通知让第三方强行将车开走,请问我该怎么办?麻烦各位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7-12-18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