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提前支付卖方房屋首付款,怎么写收据才能具有法律效益。
提前支付卖方房屋首付款,怎么写收据才能具有法律效益。 本人购买一套二手房屋,由于卖方当初是贷款方式买的房子,现在要把房子卖给我必须跟银行那边把剩余款项结清,但是卖主没有那么多钱,所以想先让我把首付款付给他,他写收据给我,然后他拿我首付款的钱去还给银行,等房产证从银行孰出来后过户给我的时候就不用再交首付款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下他写给我的收据有没有法律效益,万一他跟银行结清款项拿回房产证后不肯过户给我或是人消失了,我这个收据能否作为凭证,房屋中介会作为证人,或者是有什么样好的办法具有法律效益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乖乖的小孩(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10-08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