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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请问交通肇事问题

请问交通肇事问题 请问:在交通肇事案中,肇事方构成交通肇事罪,受害方跟肇事方协商后达成赔偿协议,也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受害方不得再追究肇事方的刑责。请问这种没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在签订协议时,只有受害人的儿子签字,受害人的女儿不知情,请问受害人的女儿可以申请追究肇事方的刑责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oyu……(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10-04 12: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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