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全部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是否合法

全部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是否合法 公司把工资分为质量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所占比例不同,每部分都与公司效益挂钩,所乘的效益系数不同,即质量工资*系数1(0.1~1)+效益工资*系数2((0.1~1))-(五险一金)=实际工资。尤其是生产销售型企业,公司每月均以销售额不达标为由降低系数,导致其他部门员工工资收入降低。比如3000元的工资到手可能只有2000。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未说明工资构成也未写明工资待遇,未写工作期限,被要求全部留空,也未给员工留一份合同,全部由公司保留了。职位变更也未变更劳动合同。来这公司工作四年了,整个公司就没涨过一次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qlp01……(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7-12-05 13: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