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种情况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这种情况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
去年我弟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矿区私有企业”在银川开办的“蒙古大营”旅游渡假村,任“蒙古大营”的后厨的厨师长。他的手下有二十五六名小厨师和打杂人员,绝大多数是我弟弟从呼和浩特领去的。从去年年初,到今年9月份,公司共计拖欠后厨工作人员工资整整3个月。现在,正值上秋,天气开始寒冷,渡假村没有生意,面临关闭。9月29日,“蒙古大营”后厨正式关闭,公司已上封条。然而此时,后厨二十五六名工作人员的连续三个月工资没有开。我弟弟多次找过公司领导,还是没有解决。他们这些后厨工作人员没有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不是不想签,是公司压根儿不与他们签,因大多数工作人员只有初中文化,就凭手艺混生活的。我弟弟凭着自己平时了解的肤浅的法律知识和略带极端的方式,把他自己的3个月工资从公司拿回来了。其他工作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至今还没有拿到工资。他们这些外来游子还守候在银川,等着拿回工资。他们已经去当地的劳动局去仲裁了。那么,在这里,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仲裁的时间很漫长,至少60天,对于他们这些外来打工人员,有的家里很困难,而且是群体性的,适不适合使用“148法律援助”的条件?
2.如果,适合的话,那么,程序怎么走?(因为想申请这项,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拖欠的工资。)
谢谢各位律师,在国庆节放假期间来为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今日有约(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2-10-03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