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于2003年和三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用于养殖业,盖了一个养猪场

我于2003年和三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用于养殖业,盖了一个养猪场 我于2003年和三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用于养殖业,盖了一个养猪场,但在交了五年的承包费以后就没有交过了,村集体领导找到我我与2009年将集体土地与我自己的生活地置换了,在法律上这块土地我可以向养殖场提出承包费吗,有没有标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7-12-03 19: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