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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这种情况构成渎职罪吗?

这种情况构成渎职罪吗? 情况说明

我是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公务员),去年8月份,楼下邻居到我单位拿着2005年我单位开的同意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介绍信来找我单位文书换取介绍信(05年时,我单位住宅楼未验收,无法办理。),因找不到人,就找我帮忙,当时,我见其有单位开据的介绍信,也没多想,就将05年我用于领取货物时剩下的一张空白介绍信交给了他(我不是文书)。后来,他用这张介绍信到房产部门办理了产权证,面积333.52平方米,超出原购房面积73.52平方米(一楼到二楼楼梯间面积)。他当时跟我单位签合同时的面积为260平方米。
请问:1、我构成渎职罪吗?
      2、现超出面积73.52平方米的价值是按照当时购买房屋时的价格计算,还是按照现在价格计算。
      3、如果我单位起诉他,能废除它的房屋产权证吗?
      4、如果,不能废除它的房屋产权证,对于我来说,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  谢谢!




附件1
介绍信
房产处 负责同志:
    兹介绍我单位 ** 等同志 壹 人前往你处联系(办理)有关:人防办门市楼房照 事宜。希予以
接洽是荷。
                此  致
敬  礼          
                          2005年1月20日  
附件2
                 介绍信
房产处 负责同志:
 兹介绍我单位 ** 等同志 壹 人前往你处联系(办理)有关:我单位人防办门市,售楼时协议书盖财务章,协议有效。**购买人防办楼东数第8﹟门市房,全部钱款已交齐,同意办理房照 事宜。希予以
接洽是荷。
                此  致
敬  礼          
                          2011年2月23日  


附件3
协议书

关于******综合楼二楼预交款事宜.经甲方:***, 乙方:** 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二楼面积为260平方米,一楼楼梯归上二楼使用,下地下室入口处为界向北全归乙方所使用。
二、一楼楼梯口至上二楼向东价格每平方米600元,全部款项为壹拾伍万元整。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交款的同时,制定乙方所购一楼和二楼的位置并永久不变。
四、如甲方因故违背协议除责退还预交款外另赔偿预交款30%的损失。
五、如乙方违背协议,预交款的30%,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预定一楼二楼由西向东数第二门。
七、预交人民币壹拾万元,协议签订交伍万元,10月末交伍万元,余款在接交使用时一次付清。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交定金人
     甲方负责人:**          乙方:**
  二000年十月八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nge(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2-09-27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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