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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向公安机关报案拒执罪,不给当事人书面答复,怎么办?

向公安机关报案拒执罪,不给当事人书面答复,怎么办? 你好,律师,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涉嫌拒执罪,曾向执行法院反映过此情况,请求法院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法院不予理睬,随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受理控告请求,不登记、不接受控告材料、不给不予立案决定书,当事人找过上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反映,让公安机关给予书面答复,都无效,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不受理控告,不给书面答复,称拒执罪只接受法院移交拒执案件,不接受当事人报案,不能给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准备提起刑事自诉,但公安机关不出具书面答复,导致无法自诉,
请问,
1、公安机关是否应当给当时出具书面答复?当事人还有其它办法让公安机关出具书面答复吗?
2、如果当事人有证人能证明当时公安机关不受理报案,法院可以对刑事自诉立案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qqq……(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7-11-20 17: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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