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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转让之押金

店面转让之押金 B向A方学校承租一店面一年期并交了5000元店面押金(期满可退),半年后C向B转让了该店面并向B支付清了相应的费用,包括该笔押金,同时C与B签订了转让合同及收款收据并注明该笔押金归属C方所有(B方与A方的合同和收据发票一并全转交给C方),并口头承诺如到期该笔押金C方向A方退不出来的话,B方答应出面向A方退款。一年租期满后,C方凭当时的押金发票向A方退该押金,A方明确表态该押金是交于衢江区教育经济核算中心的并一定要B方才能退出。现C方多次请求B方出面退该押金,结果B方提出非分要求,非要该押金的2000元至一半以上才肯出面。请问郑律师,该笔押金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B方当时因经营不尚急于出让店面,向C方说:凭押金发票可以向A方直接退的,如果退不出可以找B,由B向A方退归C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4985……(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2-09-2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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