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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跟乡政府要债

跟乡政府要债 您好,感谢您抽时间看我的案子。我父亲在94年向辉县市王敬屯乡贷款2万元,双方商议一年后归还,商定月利息为2.8分。有时任乡长的张文平开的收据以及乡财政的公章。到期后我们每年都向其索要,张文平于97年逝世,我们又多次到乡里讨要,05年王敬屯乡又并入吴村乡,之后我们辗转吴村乡讨要,无果。请问我们要是诉诸法律,会让吴村乡怎么赔付利息?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uoten……(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0-05-1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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