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收养子女在户口本上是亲生关系,可以解除亲子关系吗?
收养子女在户口本上是亲生关系,可以解除亲子关系吗? 父母于1999年收养了一名被遗弃的男婴,在户口本上并未注明是收养或领养。现父母手头上对此的收养资料仅有两张简易的纸据。一张附有“办理孤儿转养”字眼的名片,另一张盖有当地公安局的章予以证明,但这纸据上注明是被某人领养,此人并非我父母。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否与其解除亲子关系?该如何办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2lx……(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9-2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