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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关于更改放弃房产继承权为与其他子女评分

关于更改放弃房产继承权为与其他子女评分 几年前接到南京婆婆和小姑子的电话,说是家里的老房子要翻盖,当时房本的主人是已过世公公,婆婆说房管部门说要翻盖房子需要把房子过户到婆婆名下,婆婆还说房子是公公的遗产,五个子女都有份,婆婆哀求我们放弃遗产继承权,在我们很不情愿的到司法部门写了放弃继承遗产房产的证明,而且做了公证,按照婆婆的旨意寄回了南京。但是几年过去了房子并没有翻盖。南京的小叔子在没有和其他字没打招呼的情况下,不知不觉把婆婆名下的全部房产全部改到自己名下。现在家里要拆迁据说家里的两间平房二层小楼上下六间,能分到两套两居室,一百多万拆迁款,其他姐妹都想分钱,我老公是这家的长子,和我结婚二十三年,一直住在北京,我是一级重残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当初办放弃房产继承权时是爱人强迫我从我手里抢走身份证的。我现在有一个儿子,二十二岁了因为没有房子对象都吹了。爱人没工作又有心脏病。请问有什么办法还能补救更改“放弃遗产继承权”为同其他子女共享评分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苏玉玲(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09-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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