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审查

工作地点变更

工作地点变更 我们是今年刚毕业的学生,试用期一年,现在工作了2个月了,合同书上的工作地点是干河工业园区,现在公司把我们调到大通,我们不愿意去,公司的意思是不去就辞职,但是辞职交培训费,劳保用品费,招聘费,保险费,但是公司给我们的培训只是入职培训,关于公司文化和岗位安全的,并不是专业培训,招聘是在学校的招聘会上签的三方协议。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呢?是等公司把我们辞退吗?还是主动辞职,如果辞职这些费用都要交给公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ngy……(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2-09-22 19:0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