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在婚后加配偶名字,离婚时可否折算成离婚赔偿费用抵偿
阁下,加名行为代表对房产的处分,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此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列入分割。
离婚时一人一半。
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应当平均分割。
只要加上她的名字,房产就是你们共有的。以后离婚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自己考虑清楚吧。
这种协议很难说,建议慎重!您如果允许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就视为赠予。赠予之后是不可撤销的。
加名其实是一种赠予行为,一旦更名成功,赠予即完成。日后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个人财产有权拒绝加名
加了配偶的名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的要求怕是很难达到。
不加名字,还是婚前个人财产。加了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加名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所说的那种协议不合法,公证是不会做的。
加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你可以备注赠与份额
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后就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协议很难做到有效防范不平分。
可以办理加名手续,要看有无贷款,若有,应经银行同意或将楼赎出,若无,不用经银行同意,直接到当地房产中心办理就行了。
若加了一方名字,这一方对房子就有产权了。
如果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就视为赠予。赠予并交付之后是不可撤销的。至于协议的,那至于这个协议的效力有待商讨。
可以协议约定,但以离婚为条件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必要时可以考虑请律师特别策划并起草相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