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工作中出现现金短款,现在单位要求本人赔偿,如果报警或起诉法院会是什么结果?
——短款的情况出现在你请病假期间,并不是你工作时发生的,你对此事也没有过错,不需要负责。学校要求你赔偿属于无理要求,你可以拒绝,扣工资更是违法行为。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你及时的解决此事,负责对你不利。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直接起诉学校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短款的情况出现在你请病假期间,并不是你工作时发生的,你对此事也没有过错,不需要负责。学校要求你赔偿属于无理要求,你可以拒绝,扣工资更是违法行为。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9-20 14:55
1,关于缺少的17000元的问题。
你们学校对于各项杂费的收取工作本身就不是很严格的,会计制度也有缺陷。而你虽然是学校的员工,但并不负责学校的财物工作,学生的各项费用也不是你的工作范围,所以即便少收了费用,和你也没有关系。
更何况17000元的杂费短款的情况发生的你请假期间,你并没有参与工作,对此你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没有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你不需要赔偿。
即便和你有关,学校也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对此有过错,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显然没有,就连收款的白条都撕毁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需要对此事负责,所以你根本不需要赔偿。
如果一定要追究原因,学校可以报警处理,在警方协助下查找这笔款项的去向。
如果学校要到法院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因为学校没有证据证明你有过错,你只需要证明短款发生在你病假期间,和你无关即可。
2,关于学校扣你工资的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在任何情况下,扣工资都是违法行为,即便你有过错,给学校造成了经济损失,学校也可以要求你赔偿,但不能以扣工资的形式,除非你同意以工资折抵,否则学校应当将工资发放给你,另外再就经济损失向你索赔。
更何况现在没有证据证明你有过错,也没有证据证明学校的损失和你有关,你根本不需要赔偿的情况下,学校扣你工资更是违法行为。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3,关于产假的问题。
女职工休产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单位的义务,你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正常情况下产假是98日,可以提前休息15日,所以到期后你自己休息即可,关于这一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已经有明确规定。
如果单位不允许你休产假,或者就此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行为。你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关于本案的总结意见。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们学校短款和你没关系,你对此事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告知学校报警处理。即便到法院起诉,学校也必须证明此事是你过错造成,否则学校会败诉,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学校违法扣除工资,不允许休产假等事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不是你工作期间造成的,与你无关。你的工资可以依法主张。产假问题,你可以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不在你工作期间发生的短款问题,你不必承担责任,单位克扣你的工资行为不妥,产假应该予以批准,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直接就你本人工作期间的收支转交等费用一一查清,没经手的不要管,现在已是9月20日,不要拖,时间越长事情越难查清,祝你好运
你好;1、你在病假期间也工作了(含本人请假期间取钱人给咨询接待处打的白条)经手了现金账目;那你就应该负责对账查找的;有账不怕查,你 认为你没有拿,可以说明情况;2、不开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规定怀孕7个月可以休产假的;4、只要你没有出错,没有拿钱,你不用怀疑谁,没有证据怀疑没有什么意义的。
您好!
1.6号上班后就发现咨询接待处的交接表没有填;账面短少现金17000元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学校扣工资违法。
2.你自己也可以报案。
3.因怀孕,学校应当尽量准假。
4.建议你与学校先协商,同时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
若与学校谈不拢,建议你自己报警!
学校扣您的工资没有依据,您完全可以起诉学校。
产假在产前只有15天,您现在才7个月,学校不批产假是正常的
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短款的情况出现在你请病假期间,并不是你工作时发生的,你对此事也没有过错,不需要负责。学校要求你赔偿属于无理要求,你可以拒绝,扣工资更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司主张要回工资,还可以申请产假,希望是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你现在尽可能及早以出纳涉嫌职务侵占的理由报警,因为你用其他方式可能公安机关不会马上立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借助于司法机关的介入来查清事实,如果不是出纳的原因,对其也没有伤害;如果是出纳的原因也是其应承担的责任。学校方面根本没有必要需要别人来查帐才能清楚帐目盈亏,学校的行为让人不解。所以还是你自己主动去解决问题吧。
短款发生时间与你无关,因你当时还在请假期间,故不应该由你承担。学校作法违法
你自己报警啊
你好;1、你在病假期间也工作了(含本人请假期间取钱人给咨询接待处打的白条)经手了现金账目;那你就应该负责对账查找的;有账不怕查,你 认为你没有拿,可以说明情况;2、不开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没有规定怀孕7个月可以休产假的;4、只要你没有出错,没有拿钱,你不用怀疑谁,没有证据怀疑没有什么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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