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公司有钱不给,是否可以追究刑责
公司有钱不给,是否可以追究刑责 你好,律师,民事执行,被执行人是一家公司,进入执行程序2年多时间被执行人一直说没有钱就是不给,经调查发现从15年执行至今,公司的现金账本显示有经营所得累计200多万(未扣除成本税费),这些钱是公司账本统计出来的是经营流动现金收入边进边出,公司陆续将钱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工资、税费、货款、还借款),每月末账本显示没有利润收入,我们发现的累计200多万收入是事后在公司账本发现的,都是流动现金,案件执行款8万,银行账户冻结后没有钱,公司也不再继续使用银行账户,现在无其他财产法院无法继续执行。
请问,律师,被执行人经营所得的200多万流动现金收入,全部用于生产经营中,是否非法转移财产?是否可以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wqqq……(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7-11-03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