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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七月在本市二等乙级医院(鹤岗市红十字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肛裂伴囊肿建议手术)

本人于今年七月在本市二等乙级医院(鹤岗市红十字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肛裂伴囊肿建议手术) 本人于今年七月在本市二等乙级医院(鹤岗市红十字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肛裂伴囊肿建议手术),交到单位、告知不批准病假,要求来办理离职手续(说诊断也不合格).七月至十月的这四个月只缴纳了五险一金,工资没有发放.本月也就是十一月办公室通知我要送给我解雇通知,让我签字确认、我说没在家她说邮寄也可以.———本人在该单位从零四年至今已服务十四年,请问想我这种情况可否劳动维权,如可以我想明年初去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 能否得到这几月的病假工资 、每服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单位这样是否违法解雇,能否赔偿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和六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劳动维权胜率大不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鵬哥(黑龙江-鹤岗)
提问时间:2017-11-02 07:3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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