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1997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甲乙向丙承包,并且到公证处办了手续,期限15年,到了2000年,由于乙
1997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甲乙向丙承包,并且到公证处办了手续,期限15年,到了2000年,由于乙 1997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甲乙向丙承包,并且到公证处办了手续,期限15年,到了2000年,由于乙拿不出钱耕种,口头提出退股,手中的公证手续被甲要走,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和丙拿着乙的公证手续重新签订了合同,此时,乙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孙晓霞(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0-05-12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