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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口头约定试用期,事后单位未按约定给付工资,能否讨回?

口头约定试用期,事后单位未按约定给付工资,能否讨回? 我8月份进一私营企业工作,进厂时未签任何劳务合同,当时和私企老板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如试用期间双方不满意,即过早离职,试用期工资按2500元,如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试用期工资按3000元。试用期满后固定工资按每年50000元。在试用期满后第12天,企业主说本人个人义务能力不符合她的期待 ,要求以后固定工资按3000元计。本人无奈要求离职。而最终结工资时试用期工资包括一月后的12天都按2000元结给我,本人不解,请问是否可以讨回我应得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xc百里才(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2-09-18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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