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可以要回我的乘余劳动报酬吗?
我可以要回我的乘余劳动报酬吗? 2008年6月,我一位朋友因筹建学校扩建工程,人员不足,就多次劝我离开我原来的单位为他做事,工资也比我原来单位的多,后来,我与他签了10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5000元,第一个月他给了我5000元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他总是说经济困难为由,每月只给我2000元工资,我离开了原单位,再找工作也麻烦,再者他这边确实需要我做事,所以就一直在为他做事,由于在工作中经常为工作上的事意见不同一而吵架,我真的不想再继做下去了,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方式要他支付我拖欠的每月3000元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桂林(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09-16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