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比较复杂的三方打仗问题

比较复杂的三方打仗问题 中午和我同事打仗。对方先动手,我还手。然后我项链被扯坏了。双方皮外伤。如果修复需要2000块左右。之后下午4点我父亲找到他。一言不合我父亲把他打了。造成对方嘴内出血。嘴外肿了。双方已报警。之后经过警察沟通,双方和解。签和解书之前,也就是在和解时对方许诺项链损失会赔偿。但和解时警察写的和解书上面并未体现项链的事。双方也没提。就打架的事达成和解。双方不追究医疗以及刑事赔偿问题。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斗殴项链损坏,要求对方赔偿项链的维修或更换费用吗?  谢谢。和解书签字是我和我同事签的。父亲并未要求签字。感谢律师为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g2500……(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9-15 21: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