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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问题

家庭问题 父亲外出了10多年,在外面与一女子(没写结婚证)生下了已经15岁的儿子,最近他的钱花光了又没有去工作现在回来了要求把他持有的房产卖了把卖得的钱给一半我的母亲一半留给他自己,然后要求我每个月给他生活费和日后他生病时花钱的费用,如果我不给他生活费和日后他生病时花钱的费用他告上法庭我犯法吗,还有他在外面的10多年断断续续的给我和母亲的生活费! 
律师回复: 如果你不履行的义务,他有权起诉你。当然,你也有抗辩的权利。从我国的传统美德考量,他再怎么不好,毕竟还是你的亲生父亲,且一生也只有唯一的一个这样的人,双方多沟通解决,不宜闹上法庭处理。这是法律外的建议。 
如果上到法庭按以上条件能判我不用支付他的赡养费吗,还有如果他要卖房我母亲可以告他重婚获得卖房后更多的财产吗,因为我的父亲真的很贱格,有钱时就把钱给那个二奶,没钱时就回来找我拿,如果我不给的话就把家里的电视生活用品都摔坏天天骂我的母亲,我们真的不想和他生活了无法忍受了,法律上能保障我和我母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ok99……(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9-1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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