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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期限没到,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怎么支付赔偿金?

合同期限没到,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怎么支付赔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三年7个月,从事店长一职,共签了三次合同,前两次与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签的,合同期为2009.2.12-2011.2.111,2011.2.12-2013.2.11,此前的公司名称为深圳市中康达实业有限公司,因2012.1.1公司更名为深圳汇进百富服装有限公司,于是就让前程无忧外包公司与我们重新签了合同,合同期限:212.1.1-2013.12.31,因为效益不好,公司柜台要在2012.9.21号撤柜,9.12公司派人拿了份前程无忧公司拟定的赔偿协议让我们签署,但之前没有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而且赔偿的工资基数为1700元,但我实际所发平均工资扣除社保外有2900元,然后我们没有签字,公司就说不签字就派遣到其他店铺,我的职位降为员工,工资也会下降,而且派遣的店铺比较远,很不方便,但合同上大部分利益都是站在公司那边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882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2-09-1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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