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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与北京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我们转到西安分公司,是否合理?

我是与北京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我们转到西安分公司,是否合理? 我是今年2月底来到这家公司,总公司在山西,北京是分公司。昨天北京公司的人是不突然发了风电子邮件,说是北京分公司自6月起独立经营核算,我们部门隶属于西安分公司,所以自9月1号起将不再替西安分公司代为支付我们的工资和保险等。但我来时是和北京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到明年才到期,并且我也没有签过隶属西安的劳务合同。并且今年除了9月,还欠我7、8两个月的工资至今没发(已经超过了两个月的有效诉讼期了吧?),9月底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也没人给上了!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北京分公司是否要先和我解除北京分公司的劳务合同??他们这样的理由解除,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唐宝贝(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9-1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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