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员工打了辞职报告要求立马走人!公司能否给予处罚?!
员工打了辞职报告要求立马走人!公司能否给予处罚?! 大家好,我是公司负责行政人事的,现在我遇到有位员工,打了辞职报告要求立刻走人,公司要对他罚款,他就要告到劳动局,请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然法律也有规定,那员工即时离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局会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l……(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7-10-09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