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外省户口办理起诉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起诉还是成都起诉等问题?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你们的房子和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你父母支付的部分可作为你们夫妻共同地债务(即该部分款项属于向父母的借款),应共同承担。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一定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上,也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如需更多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或到我所当面咨询。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1、由于房屋是婚后购买的,而且对方是共有人,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房屋首付和车辆的首付,最好让你父母说是借款,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男方先起诉离婚的话,对女方的赔偿会更多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夫妻感情的确破裂,可以协商或者起诉离婚,对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你可以从婚后女方是否有过错为出发点来寻找证据。3、对于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夫妻感情的确破裂,可以协商或者起诉离婚,对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你可以从婚后女方是否有过错为出发点来寻找证据。
如果没有经常居住证明则在户口所在地起诉。
跟那个先起诉没关系。可以在成都起诉离婚。具体委托律师。